5月11日上午,宿松县孚玉镇韩岭村村民蒋经德和刘旭红将一面写有“为民解忧 优质服务”的锦旗送到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张文兵手中,感谢“4.14”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组,克服困难,巧破逃逸案,维护受害者权益。 据了解,“4.14”交通肇事逃逸案中伤者龚某(女,81岁)系低保户,身有残疾。案发后在医院治疗了20余天。在案件侦破期间,交通事故处理中队办案民警急民之所急,忧民之所忧,通过夜以继日地缜密侦查,历时6天成功侦破逃逸案。期间,多次看望伤者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伤者的儿媳刘旭红在送锦旗时,动情地说:“感谢交警破了案,帮我家解决了医疗费用大难题。”
案件回放 4月14日14时许,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110”指令,在县城沙河坝韩文路段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老人被小轿车撞倒后,肇事车辆逃逸。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迅速驱车赶往现场勘查,见被撞老人受伤严重,随即拨打“120”前来救治。在等待“120”期间,民警向老人询问情况,老人称肇事的是一辆白色小轿车,车上下来一男一女看了看,随后往二郎方向逃逸。办案民警通过比对发现初步摸排的往二郎方向逃逸的嫌疑车辆并不是肇事车辆。但获得了一条重要线索,案发时,有一辆白色车辆加速朝县城方向驶去。 办案民警迅速改变了侦查方向。4月18日通过进一步摸排发现一辆牌号为皖A369**租赁小轿车有肇事嫌疑。4月20日下午,皖A369**租赁小轿车陈某迫于压力,来到事故处理中队投案,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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