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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经上级交管部门批准备案,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自2020年11月1日0时启用城区龙门南路等3处交通违法电子监控抓拍设备。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拍摄点位:徐洪线王岭中心街路段、龙门南路城关中学东大门门口路段、城西路城关中学南大门口路段。
以上点位主要抓拍违法行为有:
1、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逆向行驶的;
3、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
4、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
2020年10月23日
来源: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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